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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(第二十五章)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,强为之,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                

诗集

注解

物:指“道”。混成:混然而成,指浑朴的状态。
寂兮寥兮:没有声音,没有形体。
独立而不改:形容“道”的独立性和永恒性,它不靠任何外力而具有绝对性。
周行:循环运行。不殆:不息之意。
天地母:一本作“天下母”。母,指“道”,天地万物由“道”而产生,故称“母”。
强字之曰道:勉强命名它叫“道”。
大:形容“道”是无边无际的、力量无穷的。
逝:指“道”的运行周流不息,永不停止的状态。
反:另一本作“返”。意为返回到原点,返回到原状。
人亦大:一本作“王亦大”,意为人乃万物之灵,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,即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。
域中:即空间之中,宇宙之间。
道法自然:“道”纯任自然,本来如此。

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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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
  • 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翻译

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。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,寂静而空虚,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,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,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。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所以勉强把它叫做“道”,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“大”。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,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,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。所以说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也大。宇宙间有四大,而人居其中之一。人取法地,地取法天,天取法“道”,而道纯任自然。

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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