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输入搜索内容,并按回车键开始搜索...

道德经(第七十九章)

和大怨,必有余怨,报怨以德,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,不责于人。故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                

诗集

注解

契:契约。
责:索取所欠。
司彻:掌管税收的官职。
无亲:没有偏亲偏爱。

简介

暂无内容

佳句

  • 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
翻译

和解深重的怨恨,必然还会残留下残馀的怨恨;用德来报答怨恨,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?因此,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,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。有「德」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,没有「德」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。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,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。

评价

暂无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