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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复堂词录》序

右录三百四十余人,词一千四十七首。叙曰:“词为诗余,非徒诗之余,而乐府之余也。律吕废坠,则声音衰息。声音衰息,则风俗迁改。乐经亡而六艺不完,乐府之官废,而四始六义之遗,荡焉泯焉。夫音有抗队,故句有长短。声有抑扬,故韵有缓促。生今日而求乐之似,不得不有取于词矣。唐人乐府,多采五七言绝句。自李太白创词调,比至宋初,慢词尚少。至大晟之署,应天长、瑞鹤仙之属,上荐郊廊,拓大厥宇,正变日备。愚谓词不必无颂,而大旨近雅。于雅不能大,然亦非小,殆雅之变者欤。其感人也尤捷,无有远近幽深,风之使来。是故比兴之义,升降之故,视诗较著,夫亦在于为之者矣。上之言志,永言次之。志絜行芳,而后洋洋乎会于风雅。琱琢曼辞,荡而不反,文焉而不物者,过矣靡矣,又岂词之本然也哉。献十有五而学诗,二十二旅病会稽,乃始为词,未尝深观之也。然喜寻其恉于人事,论作者之世,思作者之人。三十而后,审其流别,乃复得先正绪言以相启发。年逾四十,益明于古乐之似在乐府,乐府之余在词。昔云:“礼失而求之野。”其诸乐失,而求之词乎。然而靡曼荧眩,变本加厉,日出而不穷,因是以鄙夷焉,挥斥焉。又其为体,固不必与庄语也,而后侧出其言,旁通其情,触类以感,充类以尽。甚且作者之用心未必然,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。言思拟议之穷,而喜怒哀乐之相发,响之未有得于诗者,今遂有得于词。如是者年至五十,其见始定。先是写本朝人词五卷,以相证明。复就二十二岁以来,审定由唐至明之词,始多所弃,中多所取,终则旋取旋弃,旋弃旋取,乃写定此千篇,为复堂词录。前集一卷,正集七卷,后集二卷。其间字句不同,名氏互异,皆有据依,殊于流俗。其大意则折衷古今名人之论,而非敢逞一人之私言,故以论词一卷附焉。大雅之才三十六,小雅之才七十二,世有其人,则终以词为小道也,亦奚不可之有。
                

诗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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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解

前集一卷,正集七卷,后集二卷:珂谨按:书成于光绪八年九月,未刊行,师归道山矣。
甚且作者之用心未必然,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:作者的用意不一定在此,可是读者也许能解出此意。与西方罗兰·巴特的提出的“作者死了”的观点不谋而合。

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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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
  • 甚且作者之用心未必然,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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